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教材征订工作已启动。为保障我校各类教学用书能按时发放,现将此次教材征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教材选用应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适用原则
参与选用教材工作的所有人员,要认真研究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对教材的要求,全面分析国内外、校内外教材的现状和特点,从有利于人才培养的角度,选用体现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实情的教材。
(二)选优原则
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须在国家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高职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公共基础与专业必修课,应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获得国家与省(部)奖的中高职教材。
(三)更新原则
教材必须及时反映社会与行业发展,能反映最新的产业技术,结合专业建设的需要,注重教材的时代性和新颖性,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
(四)集体原则
教材选用最初由任课教师提出,教材的调整也应该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教材的最终确定必须经各学院教材管理工作组及学校教材管理委员会同意,以保证选用教材的客观性和教学活动的连续性。
(五)经济原则
教学课时数和课程标准等相同的课程,应采用同一教材。在保证教材适用、质量和正版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更实惠的教材,减轻学生购买教材的经济负担。
二、教材征订的基本流程及要求
(一)基本流程
1.承担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指定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性质择优选择教材,优先从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目录(附件1)中选取,并填写《2025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2)。
2.承担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各学院教材管理工作组会对选用的教材进行论证,并签署意见。跨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的教材选用审批表,还需送专业所属二级学院,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对承担单位推荐使用的教材进行论证并签署意见。
3.校本教材需按时间节点提前提交编写校本教材申报审批表、印制审核表(附件3-4),由学校组织对校本教材进行论证,审批通过后方可征订使用。
(二)基本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教材征订工作,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等要求,切实做好教材的选用审批工作。
2.教材征订工作每一学期开展一次。
3.所选教材的科目、数量、教材信息要核对准确,避免错订和漏订。公共课教材由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院、部(处)统一征订,要主动对接专业所属学院核对班级信息及班级人数,确认征订信息准确无误。
4.每门课程只征订一种教材,原则上不选用辅助教材。
5.各二级学院在征订教材的同时,要选好备选教材,教材征订单上所选教材采购不到的,应及时提交备用教材征订材料。
6.不得选用包销类教材。
7.按照集团审计要求,严禁教师个人自行批量订购或变相要求学生订购包销书及其他未经学校审批流程的教材。
三、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于2024年12月13日(周五)17:00前将确定的教材征订材料电子档和纸质签字版提交教务处。
2.需征订校本教材的,需提交附件3-4(电子档和纸质签字版)和样书,经学校组织论证审批后,按审批意见完成后续工作。
附件:1.教育部十四五规划教材目录
2.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教材选用审批表
3.编写校本教材申报审批表
4.校本教材印制审核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3日